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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六一”礼物 ——如皋市师范附属小学观摩庭审现场
新闻作者:章莉沙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30日下午14时30分,一场特殊的案件审理旁听会在如皋市人民法院举行。案件审理由审判员马剑梅主持审理,出席旁听的是一群特殊小听众——来自如皋市师范附属小学的学生。
法庭上,事件的整个过程被还原,原告与如皋正翔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道闸服务合同,根据约定:设备在金茂国际小区出入口的道闸使用权和归属权为原告方所有。2016年2月13日晚,被告石磊从南大门由外进入小区,由于进口道闸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小区保安告知被告让其从北大门绕行,被告不听劝阻,强行将道闸用手掰开,致使北大门口的道闸损坏。事后,原告方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一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财产严重损害,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这场纠纷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点:一、被告是否造成原告方财产损失,二、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在庄严而又神圣的法庭内,审判员严厉而又洪亮的嗓音在大厅内回响着,原告与被告在主持之下分别阐释自己的观点。庭审结束后,如皋市人民法院郭朝晖院长也发表了讲话,向学生们讲授法律对于公民生活的意义。庭下座位席中,一个个微仰的小脑袋聚精会神地听着,如皋市师范附属小学的张亚梅老师向记者介绍道,这是学校经常举办的校园主题整合课,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到这个社会。张雅梅老师说:“孩子们只从电视中见过庭审,对于现实生活中庭审的具体操作流程并不清楚。而且对孩子来讲,电视当中的庭审时庄重的、是不可接触的,而我们的目的就是拉近孩子与法律间的距离,从小就树立法律意识。”
席间陪同孩子过来的家长孙华丽也非常支持这种活动。“我们家孩子在活动之前表现出了非常大的兴趣。”同时孙华丽也建议学校在举办这类活动时,应将相关基本常识教授给学生,向他们解释审理过程中的各种人物角色以及事件的基本状况。案件选择方面也多选择学生可以理解接受的案件,这样孩子也更容易接受。
旁听会结束之后,《新民晚报社区版·新如皋》也采访到了如皋市师范附属小学的学生顾杨琦,她笑着告诉记者这是她收到的第一份儿童节法制礼物。她也了解到法律既是保护公民的盾牌,同时也是惩治违法犯罪的利器。这次活动旨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拉近青少年与法律之间的距离,让青少年更多地懂法、守法。(章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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