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种,“套路贷”披着“借钱”“借贷”的外衣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不仅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也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中掺杂的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更是极易诱发其他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全面排查职业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金额、恶意制造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以暴力、软暴力或者虚假诉讼侵占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以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为从根本上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今年7月份,全省法院再一次部署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非法金融专项治理活动,对近三年已审结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审执结和新收民间借贷案件,严格加强审查甄别,以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
根据要求,法院必须加强立案环节的审查甄别,对民间借贷类案件所有当事人进行检索,密切关注是否属于职业放贷人范畴、全省有无关联案件;对经常性代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建立相应名册;对民间借贷类案件诉讼保全申请,加大审查力度。
加强审理环节的审查甄别,要求所有民间借贷类案件原告必须本人到庭接受调查、质证,同时强化对借贷主体、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借贷利息等实质性审查,对确属“套路贷”虚假诉讼的,一律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执行环节的审查甄别,经查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一律中止案件执行。
如皋法院积极响应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电子大屏、宣传手册、公示展板等方式在法院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宣传公告,明确参与“套路贷”与虚假诉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力震慑“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提高人民群众有关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共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
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扫除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共同营造诚信守法氛围,维护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