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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冬猎”执行第七役 全力打击失信行为
新闻作者:张小海 喻楠楠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2月11日上午7时,如皋法院19名干警分乘6辆警车前往城北、吴窑、长江、江安等地调查、查找被执行人。
       一起承包经营合同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江安某加油站与被执行人林某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后,林某需于判决生效后从加油站迁出并交还加油站。承办人徐向伟现场查看加油站具体情况后,告知林某拒不履行的后果,林某承诺将主动到法院处理案件。
       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现场,申请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六级伤残,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纺织厂承担责任后,其拒不履行。本次执行查找到经营者黄某,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搜出香烟若干,黄某被带回法院。
       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汤某为购买材料向银行借款,后逾期未能还款,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执行干警找到汤某后,扣押其名下汽车一辆。汤某被带到法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因被扣车辆价值不大,双方就债务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扣押,车辆交由被执行人自行保管。
       截止发稿时,本次集中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10户,拘传被执行人3人,扣押车辆1辆(后达成和解解除扣押),现场送达传票3户,调查4户,和解3件,和解到位58万余元,当场执行到位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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