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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撤销公示
新闻作者:南通君之地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司于贰零贰零年壹拾贰月贰拾捌日与购房人 何建军;朱志锋 (身份证号码 320682197712089116;32068219790826828X )签订城北街道上锦花园(开发项目名称) 22#1005,储藏室18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网上备案。该购房户于2021年1月28日以 个人原因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我司与购房户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开对外销售,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公示时间7 日),监督电话:87897888,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君之地置业有限公司,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199549。
         特此承诺!
南通君之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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