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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撤销公示
新闻作者: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司于2019年9月20日与购房人李利娟(身份证号码320826198609060424)签订如皋市磨头镇福源雅居2幢904室2幢车库10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网上备案。该购房户于2021年3月24日以家里人住院治疗急需用钱,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我司与购房户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开对外销售,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示时间7日),监督电话: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18036176396,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3-87199549。
  特此承诺!
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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