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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开展“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主题活动
新闻作者:钱春妮 王伟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6月5日上午,如皋市在龙游河生态公园举办了“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2021年如皋市纪念世界环境日现场活动”。
        近年来,如皋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组合拳,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活动现场,如皋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徐宣安发布了去年如皋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如皋收获了308个蓝天,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总体水质位居全省第六、南通第一。去年在保障措施方面,全市出台建筑工地扬尘严控“十条规矩”,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红黑榜”,开展VOC重点监管企业、船舶钢结构行业、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排查整治。加强“六小行业”水污染整治,加大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1000多家企业纳入省环保信用管理平台。此外,还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日常执法、夜查、节假日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
        如皋市副市长黄文斌肯定了去年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的生态环境改善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发出倡议。他强调,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大旗,聚焦新发展阶段,聚焦新发展理念,聚焦新发展格局;要切实担负污染防治攻坚的主体责任,各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从源头防治污染,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不断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要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要努力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模范,增强节约意识,提升环保意识,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激发全社会的环保热情,实现全民环保意识的整体提升。
        活动对14家南通市环保示范性企业进行表彰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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