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承诺!
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3日
我司于 2021年 8月2日与购房人汪超(身份证号码342425199402214934)签订如皋市磨头镇福源雅居7幢2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网上备案。该购房户于 2021年10月24日以银行按揭无法办理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我司与购房户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开对外销售,公示期为 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11月9日(公示时间7日),监督电话: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18036176396,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19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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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汇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