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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总第252期 > 05版 > 新闻内容
如皋首例—— 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成功办理
新闻作者:顾佳佳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亏了‘跨省通办’新政策,我们不用再在路上耽搁时间了,真的是太好了。”12月14日下午,安徽的王女士在如皋市公安局如城中心派出所为刚出生的小孩成功办理了新生儿出生申报,这也是如皋首例长三角地区新生儿出生申报。
  据了解,王女士与爱人均是安徽省怀远县人,长期在如皋务工,11月21日他们家迎来了一位小小新成员,但是由于抵抗力较弱,孩子患上了新生儿肺炎,现正在如皋市人民医院住院,“现在疫情严重,回老家不方便,但是小孩的户口还没报上,医保也没办法交,我心里特别急。”
  后来王女士看到“如皋警方”微信公众号得知,长三角地区可以跨省异地办理,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带着材料来到了如城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了材料,并将相关资料通过长三角协作平台流转至王女士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包集派出所。12月15日上午,安徽当地派出所就将审核结果反馈到了如皋。
  “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了,这对我们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说真的是太方便了,真心的感谢你们!”看到民警手中递过来的受理回执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王女士由衷的发出感慨。
  据悉,2021年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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