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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法庭法治宣传活动进社区 党建共融受好评
新闻作者:郝玲丽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党支部与长江镇二百亩社区党总支携手在二百亩社区举办了主题为“长江大保护”的宪法宣传暨党务共建系列活动。两支部通力协作,融合共建,旨在通过本次支部共建活动强化党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为建设美丽如皋、生态长江贡献力量。如皋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丁群,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建教育科科长丛昕,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夏华,市法院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朱玉林参加本次活动。
       下午2时许,在二百亩社区近500名村民的翘首期盼中,法槌在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敲响,法官薛专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
       陈明(化名)与吕云(化名)是一对夫妻。2020年7月4日凌晨3时许,二人到长江镇永平闸往南、周圩港大桥北侧的长江水域,使用网目尺寸小于国家规定的拖曳三重刺网进行捕捞,捕获餐鱼、鲈鱼等渔获物0.45千克。通过审理,合议庭认为二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长江流域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到渔获物数量较少,且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等量刑情节,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这对夫妻懊悔不已,当庭表态今后绝不再犯,还会向周围的人宣传长江禁渔政策。旁听庭审的村民也纷纷表示,长江十年禁渔不是一句口号,一定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庭审结束后,长江法庭(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法官助理陈方圆为社区群众作题为《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的专题法治宣讲,向村民细致讲述了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中的“十年禁捕”的重要意义,并通过鲜活的审判案例向村民宣传非法捕捞、污染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强化了老百姓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
       随后,长江法庭党支部书记吴亚红带领长江法庭党支部和二百亩社区党总支的党员代表进行宪法宣誓。党员们通过铮铮誓言表明了为人民服务,弘扬宪法精神的决心。
       两支部还共同为现场村民献上了精心准备的文艺节目。长江法庭的4名青年党员通过朗诵原创诗《守望绿色家园》,展示了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工作,向村民们宣传了“长江大保护”理念。
       丁群副书记对本次系列活动进行点评,他认为,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党支部和二百亩社区党总支此次的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雅俗共赏,很接地气。如皋法院以实施“书记项目”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共建活动,在解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有力推动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展,为全市“融合党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样板。
       活动结束后,顾雪红副院长走访慰问老党员、专业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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